而"行内话"是在实际工作中慢慢形成和固定下来的,但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表述。
譬如我们通常讲的"服装厂许多人喜欢採用套用式翻译,将其译成"Garments factory",虽然不算错,但美国人一般称之為"manufacture of wearing apparel"。通常一看到"经纱"或"经线",我们脑子里会马上出现"warp"一词,虽然对,但如你跟法国人做生意,"经纱"一词往往用"chaine"来表述。大多数国家将"丙烯酸"英文译成"Acrylic",但比利时等周边国家喜欢用"Acrylique"一词。
翻译"行内话"还要注重形声词的表达。
如:"voile"译成"巴厘纱",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"玻璃纱";"boude yarn"译成"波形线";"mohair yarn"译成"马海毛纱"。
"行内话"翻译必须按其"行内话"的特殊表述,不应凭主观臆断。
如"有光毛纱"一词,翻译时不能一看到"有光"就将其译成"bright yarn",而应译成"luster yarn";如"lively yarn"一词,英译中时,你可能第一感觉是想译成"活泼的纱",其实应译為"縐缩纱",如果你中译英将"縐缩纱"译成英文,决不能想当然地译成"shrink age yarn"。"人造棉"一词我们用的频率较多,国外流行称之為"spunrayon"。
在装饰布行业,"混色纱"一词国内喜欢用"mix colour yarn",而地道的"行内话"是用"melange yarn","heather yarn"或"ingrain yarn",或可译為"coloured spun yarn"。同样,"混纺纱"一词的"混"完全可以用"union"或"blended"来表述,译成"union yarns"或"blended yarn",这样译出来,老外看了就会觉得地道,会觉得你懂得"行内话",与你洽谈业务的信心也会大增。我们通常讲的"精纺毛纱"和"粗纺毛纱"的翻译要避免中国式的英语翻译,前者应译成"worsted yarn",后者则译成"wollen yarn";"多色线"和"花色线"不能译成"multicolour yarn"或"colourful yarn",而应译為"space dyed yarn"。
比如装饰布经常用的"麻棉混纺织品",大多数书刊上都表述為"ramie/cotton blending textile"。这种译法不妥,因為在中文的表述有其自身的缺陷。"麻棉混纺"在家纺装饰布用得很广,如果给国外客户介绍或用传真、电邮等通讯手段表述,国外客户就会感到很茫然,不敢轻易与你签订合同。一般而言,国外客商除了需要提供样布外,还要求瞭解样布的组织成分,如果我们只说是"麻棉混纺"的,显然是不足够的,应将中文是什麼"麻"讲清楚。"麻"有"苧麻"、"亚麻"、"黄麻"、"洋麻",如装饰布是用"亚麻"和"纯棉"织造的,就可译為"linen/cotton blending fabrics";但如果是用"原色亚麻纱"则应译為"flax";如是"苧麻"和"粘胶纤维"交织的,可译為"ramie/viscose blending fabrics";如用"黄麻"和"人造棉"交织的,就可译為"jute/spun rayon blending fabrics";但如译"洋麻"和"粘胶纤维"交织,则必须要弄清是什麼类型的"洋麻"。一般译為:"dha/viscose blending fabrics",但也要弄清楚是什麼类型的"洋麻",如:"India Okra"(印度洋麻)和"cana mode senegal"(古巴洋麻),只有这样明确其麻原料的表述,才能避免因笼统翻译或表述不清造成不应发生的合同纠纷,甚至索赔,从而又规范了"行内话"的翻译。